根据此前媒体报道,8月9日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青岛市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销售的标称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猪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此,龙大美食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结果为青岛市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冒用公司产品参与抽检。
公司于8月12日晚间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具体如下: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8月9日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青岛市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销售的标称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猪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此,龙大美食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结果为青岛市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冒用公司产品参与抽检。
公司于8月12日晚间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具体如下: